关于2024-2025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、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
根据省人社厅、省妇联《关于评选表彰2024-2025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、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》(鄂人社奖〔2026〕5号)要求,经各地各单位推荐、市妇联党组研究,确定将杨娇娇作为“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”拟推荐对象,张立荣等4名个人作为“湖北省三八红旗手”拟推荐对象,十堰市太和医院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等4个单位作为“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”拟推荐对象。 ...
- 日期:2026年02月05日
关于开展十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“大练兵”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妇联、司法局: 2025年9月,省妇联、省司法厅将在武汉市共同举办全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“大比武”活动。为做好我市学习培训、活动选拔和组织参赛等工作,市妇联、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,定于6月至9月开展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“大练兵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活动主题 婚调比武展风采·支点建设显担当 二、活动时间 20...
- 日期:2025年07月11日
2024年度十堰市书香家庭候选名单公示
根据十堰市妇联、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寻找“十堰最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通过各有关单位推荐、资格审查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推荐出拟揭晓的2024年十堰市书香家庭30户。 现将2024年十堰市书香家庭候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(5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,以电话、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十堰市妇联家...
- 日期:2025年04月15日
关于十堰市儿童友好专家库拟入选人员名单(第一批)的公示
为更好服务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,建好建强我市儿童友好专家队伍,市妇联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儿童友好专家征集活动,经过广泛征集和严格评审,初步确定100名第一批拟入选十堰市儿童友好专家库人员名单,现在予以公示。 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23日-12月27日。 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市妇联联系反馈。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...
- 日期:2024年12月23日
关于聘任十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通知
关于聘任十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通知 各县 (市、区)妇联、市直各相关单位: 为进一步加强十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法治化建设,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、规范化,市妇联根据《十堰市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》要求,在全市开展了十堰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征集和选聘工作。经过单位推荐、个人自荐申请、市妇联初审培训、市司法局审核等环节...
- 日期:2024年10月12日
十堰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
十堰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、部门主要职责 二、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十堰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、收入决算表 三、支出决算表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、一般公...
- 日期:2024年09月27日
公 示
为做好“家国同庆 见证幸福”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十堰分会场工作,需采购专业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活动策划、布展、新人组织等工作,茅箭区妇联作为十堰分会场的筹办方,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十堰妇女网发布招募公告,区妇联询价小组对已报名的3家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了询价,现将询价结果公示如下: 一、报名社会组织 三家社会组织参加报名:分别是十堰市大城小爱社会工...
- 日期:2024年09月04日
茅箭区妇联关于招募组织举办“家国同庆 见证幸福”2024年集体婚礼湖北省分会场(茅箭区)活动公告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,全国妇联拟联合有关部门举办“家国同庆 见证幸福”2024万人集体婚礼,在全社会营造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。活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,相关省份确定分会场,湖北省将十堰市茅箭区和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分会场,活动当日主会场和分会场将通过视频连线同步进行。为确保活动高质量举办,展示茅箭形象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专业机构组织承办集体婚礼活动的...
- 日期:2024年08月23日
2024年“公益木兰”项目征集公告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,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,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促进妇联组织有效覆盖,湖北省妇联、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“公益木兰”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 一、项目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...
- 日期:2024年03月29日
12338热线咨询常见问题及解答
一、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? 如果女性遭遇到家暴,建议采取如下措施维权: 1、女性一定要有维权意识,千万不能认为:“挨打是丑事”、“家丑不可外扬”、“认倒霉”,以上观念都是错误的,必须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并主动寻求法律支持、社会支持。 2、你可以向街道、社区和各级妇女组织反映,请求对你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。也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律师为您维权...
- 日期:2024年03月27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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